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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报销基本政策须知

一、本地(宜昌市内)医保报销政策

1、起付线:同一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,第二次住院及以后每一次住院起付线都是500元。

2、报销比例:

职工:甲类报销85%,乙类报销70%,丙类(自费项目)不报销

公务员:职工报销比例加上公务员医疗补助最终报销比例最低达90%

居民:甲类报销60%,乙类报销50%,丙类(自费项目)不报销

3、转诊政策:宜昌区域内(宜昌各县市)参保患者目前不用转诊

4、伤残军人宜昌市本级1-6级系统直接报销;7级及以上患者需要给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打电话咨询;

5、伤残军人宜昌各县市:本院报销基本医疗,伤残军人救助部分回当地进行二次报销;

二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(宜昌市外)

1、起付线:省内(宜昌市外)部分如下,神农架:1200元;恩施州:1500元;荆州市:1800元;武汉市:800元;荆门市:1000元;孝感市:1200元;十堰市:1000元,鄂州市居民:1200元等。

2、异地报销比例:

1)报销比例均略低于参保地,居民大概40%左右,职工根据情况大致在68--80%之间,实行就医地目录,参保地政策,具体实际报销比例以结算为准; 2)全国各地起付线不一致,施行属地管理原则;

3、异地转诊政策:

 1)湖北省内的参保患者在鄂汇办APP上自行办理(或给当地医保局打电话办理),湖北省外的参保患者自己给参保地医保局打电话备案(转诊),不转诊不报销。 2)转诊需在入院3天内办理电子转诊(网上办理),纸质转诊无效;

4、异地门诊:已开通异地门诊刷卡,异地患者可在门诊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。

三、医保就医政策

1、所有参保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核实医保身份,不得冒名顶替、借用他人医保卡住院报销,发现身份信息不一致一律不予报销。

2、特殊人群7大类(低保、特困 、孤儿、返贫致贫、脱贫不稳定、边缘易致贫、突发严重困难)参照乡村振兴政策报销比例。

医疗政策

宜昌爱尔眼科医院为宜昌市职工医保/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,全国异地就医定点医院。医保报销相关政策以院内医保部门告知为准,及时了解详情可致电0717-6929922。  



宜昌爱尔眼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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